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
《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》(国祯环保证字〔2018〕001号)及相关文件收悉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和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0号)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,790,001股新股。
二、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。
三、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
四、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,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,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中国证监会
2019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