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天朗致达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:
你公司报送的《北京天朗致达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报告》(天朗节能券字〔2022〕2号)及相关文件收悉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和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0号)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核准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0,315,000股新股。
二、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。
三、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。
四、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,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,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中国证监会
2022年11月14日